这件事只有小月亮和苹果醋知道【宿主,这是你的最后手段吗?】
【当然不是,这是战略手段。】
【……】他是真准备用的,不是有备无患的。但苹果醋是真的成熟了一些,他虽然吓得变成了赛博冰块,还是没再多说话。
翩翩的孩子们已经结了蛹,然后一多半都给敖昱烫死了……因为它们的茧是美丽的天然紫色,掺杂着山楂的蜘蛛丝,会成为紫霞色的丝线,要给小月亮做衣服。剩下的紫色蝴蝶,敖昱用了心,要试试让它们保持性状,继续繁殖下去。
小月亮研究的范围越变越广——粮食、瓜、棉花、葡萄,他希望研究出耐旱,或耐盐碱的可以在本地耕种的作物。
塔库勒的绿洲成功外扩了,抗住了这一年的数场沙尘暴。
大祭祀与圣子,证明了他们比塔库勒王族更强大。
狼部的部分士卒带着盐巴、上好的棉布、金银首饰等等,回到了等待着自己的家人身边。他们折损极少,获利颇丰,且从此白马、迩嘉、塔库勒三城成为了他们可以自由前往的贸易区,那是“我们自己的城!”,没能被选入此次征战的士卒无不扼腕,南部草原几乎处处都是赞颂大祭司与圣子的歌谣。
又过一年,小月亮成功培育出了一种厚皮蜜瓜。
人头大的瓜,皮有一寸厚,但它的保存时间极长,且不怕磕碰,试验用的瓜,最长的一个保存了六个月,第二年的春天打开时,皮干瘪掉了,但瓜瓤还是好的。而且这瓜可以种在盐碱地里,用盐碱水浇灌。若是在好地上种,它不耗费地力,反而还增地力。
苹果醋【神瓜……】这玩意儿还是固氮植物!它保持了豆科植物的特性。
小月亮在第三年开春时,完全免费地放出了瓜苗。这瓜若说缺点,就是结果少,且最大也只是人头大。即便是肥地,一根藤上最多长四个瓜,然后就只见藤蔓疯长了。若分支早了,藤蔓却可能不结瓜或只结一两个拳头大小的。
若还要再找缺点,就是甜度不如本地瓜,可也只是不如西域本地甜如蜜的甜瓜,放眼到如今的各地,这瓜还是十分能打的。
老百姓不去耙发菜了,毕竟发现了便不让种瓜了,全都小心地照看着自家的瓜苗。毕竟费心费力耙出来一口袋发菜,确实不如两颗瓜的价钱。蜜瓜花开的时候,蜂子和紫蝴蝶翩翩飞舞,采蜜传粉。到了收获的时候,蜜瓜果然卖出了好价钱。
阻挠水果售卖的最大原因,就是运输。厚皮蜜瓜,解决了运输问题。更不用说这玩意儿还好储存,别说中原,便是西域的富裕人家,都得像是疯子一样买瓜。若能囤积起来,更是要赚疯魔。不过谁都知道,这也就是两三年的赚头,因为圣子说了瓜子也能种出瓜来。
“要不了几年,这就是……救命瓜了。”啃着这个“金瓜”的,是个老乞丐,他吃得狂放,吐瓜子时,却小心得紧。
“啊?祖师爷,为何这么说?”上供的是丐帮净衣帮的小徒孙,此时一听愕然至极。
“这瓜不挑地,不挑水,寒暑都耐得住,随便扔下几颗种子便能长出瓜来。还存得住。”老乞丐打了个饱嗝。
“祖、祖师爷,您怎么连瓜皮都吃啊?”
“挺好吃,很抗饱啊。”丐帮现任帮主,背山神丐苏无名眯着眼笑了起来。
他们出关的第四个年头,刚开春,皇帝便崩了。这一年的前半年,各地的混乱加剧——要从朝廷那儿把利益抢夺回来,但这场乱也是最后的辉煌了,下半年各地的混乱逐渐停歇,新帝坐稳了朝堂,各地也尘埃落定。
路边的酒棚里,四个江湖人聚在一块儿聊闲天。
“哎!你们听说过逍遥京没有?”
“什么逍遥京,不是白马城吗?不就是蛮子的地方?”
“确实是出了关了,但不能说是蛮子的地方,听说是咱们中原的商人过去建的。一片花花世界,城里的人都是穿金戴银的,喝的都是美酒,吃的都是肉食。”
“我怎么听说是当年逃出关外的夭族建的?”
“这怎么说的?”
“说是夭族逃到关外后,建了个白马教,那逍遥京就是白马城,全城都是白马教的教徒。如今传的什么逍遥京的消息,其实就是诓骗了武林人出关去给他们宰杀的。”
“这么可怕?!”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他们建逍遥京的花销,就是当年灭门几十家劫掠的财物。”
“不是说夭族不灭门吗?”
“你还信这个?夭族!邪魔外道!这白马教就是魔教,必定是拿童男童女献祭的。”
“这两人武功如此高强,灭门过百家还能安然退出关外,就是他们连带着劫掠众门派的秘籍,集百家之长,创出了一套魔功!”
听着隔壁桌一惊一乍的惊呼,周围食客有的匆匆放下银钱便跑了,也有人凑过去一起跟他们嚼起这夭族与白马教的舌根,只有坐下歇脚的那支商队,默默喝茶吃饭。商队里那带头的,可不正是当年的吴大老板?只是黑了也瘦了,看起来甚至还更年轻了些。
一会儿的功夫,众人口中的夭族已经从灭了几十家的门,变成过百家了。还有这个因果关系,夭族若一开始武功不高,那他们是如何灭门过百家的啊?若是劫掠百家后创的魔功,那前边靠什么灭门的?这才四年多,怎么夭族能以蛊害人的事,这群江湖人就都忘了?
不过吴大老爷虽然心痒痒,却坚持忍住了不问,不能让嘴给身子惹祸。
如今还是赚钱重要,可别在不必要的地方引了旁人注意。万一给当成夭族同党,那更是大大的不好了,虽然他确实是……
白马城
“哗啦啦!”这是金银饰物碰撞时发出的杂乱又有些悦耳的响声。
绑着松散发辫,穿着异域长袍,正靠在软枕堆里小憩的敖昱,闻声睁开了眼。
小月亮怀里抱着个蜜瓜,沿着长廊一路跑进了屋里,光着脚的。
这也是敖昱在这儿建得到处都是长廊的原因,地上铺着厚实的羊皮,更下头铺着铜管,热的时候走凉水,冷的时候走热水,小月亮实现了快乐的光脚自由——即使如此,他还经常偷偷光着脚跑到花园子里。
敖昱问他,他便天真地眨眨眼,答曰:“我忘了。”
对着那张脸,敖昱能怎么办?
他只能边埋怨,边给他穿鞋:“如今毒物皆在我控制之下,你自然无妨,以后我若是没了这能耐,你让虫子给咬了,岂不是你身疼,我心疼?”
一双比一双漂亮好看的鞋子,九色鹿与玉兔鞋许久不穿了,最近小月亮在最喜欢的是“福气”鞋。按照他们家福气做的,一双纯毛团鞋子。收拾鞋帽间可是奴婢们争抢的差事,他们就想去看看一双双精巧的鞋。
至于哗啦啦的响声,来源于他身上异域风情的银饰。小月亮喜银,胜过金,敖昱当年手搓饰物时,都搓的银饰。他喜在身上挂着华丽之物,但不喜欢弄一脑袋累赘。
大轿子上的金铃铛惹来小月亮的喜爱,完全是因为音色。
“晌午这么热还在外头跑,小心把脚烫出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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