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厌一口气问了好几个问题,他光着脚,周离榛两手伸到他胳膊底下,直接把季厌往上抱了抱,让他踩着自己鞋,紧紧抱着他,闭着眼把下巴搭在季厌肩窝里,闻着季厌身上的味道才安心不少。
“跟院长一起出去吃饭,回来路上不小心出了车祸,让你担心了。”
“还有没有哪里受伤?”季厌鼻子就贴着周离榛胸口,除了血腥气,还闻到了酒味,“你喝酒了,喝酒开车了?”
“不是我开的车,代驾开的车,我跟代驾没事,血是院长身上的,院长在市二院住院。”
对于周鸿安,季厌听到他出车祸没有感觉,只要周离榛没受伤就好。
“你没事就好,”季厌感觉周离榛抱着他的手臂越来越用力,他拍拍周离榛后背,“我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你走了。”
“走去哪儿?”
“就……离开这里了。”
季厌踩在周离榛鞋上,周离榛抱着他得往上拖着力,季厌的脚尖是踮着的,站久了小腿肚子发酸。
周离榛直接拖着季厌屁、股把他抱起来,走到床边把他放在床上,捧着季厌下巴,带着酒气的唇贴着季厌眼底。
“别担心,别着急,我说了会带你离开,就一定会想办法。”
季厌睁开眼,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件事。
周离榛又问他:“昨晚上的药吃了吗?”
“吃了,”季厌点点头,抿了下唇说,“头疼。”
“睡了多久?”
“几个小时吧。”
周离榛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两粒药,让季厌吃了,季厌问他是什么药,周离榛说是吃完不会头疼的药。
季厌信周离榛的,仰头吃了药,果然吃完头就不疼了,见到周离榛心里踏实了,慢慢也有了困意。
季厌一直攥着周离榛手腕,睡着前嘴里还嘟囔着,让他别忘了给自己胳膊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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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季厌睡熟后,天也亮了,周离榛回9楼洗了澡,换了身干净衣服,又去了周鸿安住的院子,周鸿安伤得不重,但得在医院住几天。
周离榛见到了一直照顾周鸿安起居的厨师,跟他说了车祸的事,另外给了厨师一些钱,说自己这头还有病人,没法去医院陪护,拜托他去医院照顾他二叔几天。
厨师知道周离榛是周鸿安亲侄子,收了钱后忙不迭点头说好。
“我二叔卧室在哪里?”周离榛问,“我去给他收拾几件换洗衣服。”
厨师往楼上指了指:“二楼最右边的房间就是。”
厨师要去医院陪护,也回自己房间收拾东西去了,周离榛没立刻上楼,先在一楼客厅转了一圈。
周鸿安住的地方跟他办公室不一样,这里没有监控,但也没什么重要东西。
一楼转完了,他才顺着楼梯往楼上走。
二楼一共三个房间,书房,杂物间,尽头最大的房间是周鸿安的卧室,卧室门开着,里面一样没有监控。
简单收拾了几件周鸿安的衣服,周离榛小心翼翼翻了翻抽屉跟衣柜,周鸿安的卧室摆设简单,没有地方是上锁的,也没有任何贵重的东西跟文件,想着医院里的东西应该都在他二叔办公室里锁着呢。
只是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周离榛找到了一张被剪过的照片,一看就是很多年了,边角微微泛着黄。
照片里是少年时期穿着校服的周鸿安,看起来十六七岁,站在他旁边的是穿着一样校服的女孩儿,跟他一样的年纪,俩人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
照片只有一半,女孩儿肩膀上还搭着一个男人的手,周鸿安双手都垂着,显然那个男人不是他,只是那个男人被剪掉了。
周离榛看了半天,他不认识照片里的女孩儿,照片翻了个面,背面有字,是个名字,还有六个数字,看起来应该是日期。
慧,690328。
周离榛掏出手机拍了照,又猜测照片里的女孩儿应该是他二叔少年时候喜欢的人。
临走前,周离榛又回头看了眼,他二叔果然好酒,就连卧室里都放了一个大酒柜。
车祸也是因为周鸿安喝多了,在回医院的车里闹,在高架上逼着代驾停车,代驾没搭理他,周鸿安手里捏着一瓶矿泉水,砸在玻璃窗上,代驾分了神,方向盘不稳撞上了护栏。
周离榛没跟季厌说的是,他跟周鸿安参加的酒局是季林风的,安康医院连年亏损,周鸿安想让季林风再出一笔钱,之所以带上周离榛,是把周离榛以前的研究成果摆给季林风看。
季林风连续给安康投了二十多年的钱,但这些年越来越不痛快了,因为安康医院连年亏损只出不进,这两年周鸿安再跟他提投钱的事,他就很不愿意了。
但他对周离榛的研究方向很感兴趣,两杯酒下肚,夸周离榛年少有为,前途无量,难得松了口,答应再出一笔钱。
季林风说出的数额超出周鸿安预期,他太高兴,拉着季林风多喝了两杯,周离榛没喝多少,只是在旁边观察,那两人看上去兄弟情深。
周离榛以为,季林风毕竟是季厌父亲,没想到一整场饭局下来,季林风真就只问他研究方向的问题,一句都没提季厌,好像忘了他还有这么个儿子。
饭局快结束的时候,周离榛主动提起季厌,说季厌的情况可以出院了。
只是他这话一出来,季林风很不耐烦,酒杯重重磕在桌上:“精神病反复无常,还是多治疗几年再说吧。”
周鸿安皮笑肉不笑,扫了周离榛一眼,连忙应和了两声,拍拍季林风胳膊:“季厌的情况,是要多治两年比较好,反正是在自家医院里,有我呢,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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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上的习惯跟心理上的依赖都在一点点累积,季厌没意识到。
晚上周离榛没走,在浴室里依旧很凶,痛感跟快感缠在一起,折磨着季厌。
前一秒还是烧人的火海,下一秒就是刺骨的冰潭。
周离榛手指张着,掌心贴着季厌脖子,他的手很大,指尖抵着季厌下巴,虎口压着季厌锁骨,拇指一下下有节奏地点着季厌喉结。
季厌脖子被掌控着,察觉到了危险,好像捏着他脖子的不是周离榛的手,而是肉食猛兽张开的利爪,下一秒就会把他脖子掐断,刺破他的喉咙。
但很快,那份危险的气息就慢慢不见了,只剩下甜腻跟温柔,往外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让他不自觉放松了警惕,继续沉迷。
“季厌,你跟我说说,离开这里之后,想做什么?”周离榛拇指压着季厌喉结,转着圈又磨又捻。
那里最脆弱,引人犯罪。
关于出去之后的事,季厌做梦都在想,断断续续说着自己出去之后的安排。
“回乐团。”
“继续世界巡演。”
“跟燕子他们一起玩儿,去最爱的餐厅吃饭。”
“离开这座城市。”
“换个新的地方生活。”
……
听了半天,周离榛都没听到关于自己的规划,手上的力道突然加重了,也打断了季厌喋喋不休的畅想。
“那我呢,怎么没有我?”
季厌后背贴着浴室冰冷的墙面,一次次重重撞上去,撞得他心颤,双腿不停地抖。
那份危险感又席卷重来,季厌知道周离榛不痛快了,赶紧说:“有你,很多,我想跟周医生做的事太多了,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旅行,一起生活……”
“想跟你一起做普通情侣都会做的事,还想周医生去看我的世界巡演。”
“还有很多,很多……”
周离榛的手还贴着季厌脖子,隔着镜片望着季厌。
此刻的季厌那么脆弱,不堪一握,浑身都湿透了,好像一颗熟透了又被他抓烂的水蜜桃,蜜桃汁水四、溢,顺着他手指往他身体里淌。
周离榛一下子就松了掐着季厌脖子的力道,舔舔手指上甘甜的水蜜桃汁:“季厌,别忘了你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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