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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萨摩耶,想吃肉(38)

作者:叫我胖大海 时间:2025-04-14 18:24:07 标签: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重生 励志人生

  髯海豹在冰面上的行动比较缓慢,只能依靠短小粗壮的前鳍肢挪动,所以狼末也不急着动手,继续潜伏等待。

  他的眼睛不时转动,挑选着合适的猎物。

  别看胖墩们挪动艰难,它们在水里比狼游得快多了,再加上它们足够警惕,一旦察觉到一丝危险,就会群体逃回海里,短时间内不再出来,因此它们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容易捕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汪白的心情也从最初的兴奋逐渐冷却下来。

  危机和机遇并存,髯海豹虽然大腹便便,抓一只都够吃上好几天,但它力气不小,水性还好,要想逮住它,还得看狼群的即性发挥。

  而狼末也终于选中了他的目标——一只体型较小毓囍的雄性海豹,个头大约两米左右。

  倒是也有髯海豹幼崽在族群中,但那几只都太小了,不够狼群吃上一天的,狼末有点看不上。

  这只就正好,它的周围也不像海豹宝宝那样有重重保护,正适合捕猎。

  髯海豹们大概没想到,它们只是上岸晒晒太阳,就倒霉地遭遇了敌袭。

  银白色的北极狼横空出世,纵身一跃跳到了一头髯海豹身上,凶猛的獠牙狠狠嵌入海豹柔软丰厚的皮肉,鲜血霎时顺着伤口喷涌而出。

  突如其来的攻击让那只髯海豹疯狂地晃动着自己的身体,试图把身上的侵略者甩下去。

  可不管它如何努力,狼末就像长在它身上了一样,撕都撕不下来。

  更致命的是,随着狼末一声令下,躲藏在附近的狼群纷纷现身,向着这只髯海豹发起总攻。

  众狼没有分散开攻击,而是一股脑地咬住了髯海豹的身体各个部位,把攻击全部倾泻在了同一头髯海豹身上。

  在如此有限的区域内,七条北极狼还能保证不影响同伴的攻击,狼群的协作能力可见一斑。

  髯海豹的脂肪层很厚,狼群一时间咬不到它的弱点,只能用狼爪辅助,在它身上留下道道血痕。

  一场突袭竟然演变成了拉锯战,不得不说髯海豹就是血厚,抗揍。

  髯海豹族群已经乱成了一团,离海最近的几头海豹已经逃回了海里,剩下的也在奋力向大海的方向逃跑,居然一只海豹都没有留下,谁也不打算捞一捞自己的同伴。

  世态炎凉啊。

  汪白鄙视了一下海豹们的贪生怕死,不过,这才是自然界最残酷的真相。

  它们没有引以为傲的战斗力,更不可能帮助同伴从狼群的爪牙下脱困,留下来的结果无非是一起送死。

  很明智的选择,但他还是要鄙视。

  换做是狼哥受到生命危险,他无论如何都会留下来帮他,哪怕是死也不能让狼哥死在他前面。

  就是这么重情重义!

  汪白自我陶醉了一番,不能怪他胡思乱想,这是他缓解紧张的一种方式。

  他就怕髯海豹的力气太大,万一挣脱狼群逃跑了,那他们岂不是又要饿肚子了?

  好在狼群没有给它逃跑的机会。

  失血过多和极致的疼痛,让这头髯海豹渐渐失去了战斗力。

  在狼群毫不留情的攻击下,它的挣扎逐渐变得微弱,叫声也几近于无。

  碾压式的胜利!

  汪白激动地扑向了狼末。

  狼末用满是血腥味的舌头舔了舔小狗,也让汪白尝到了髯海豹的鲜血,咸咸的,还有点好喝?

  汪白还以为自己感觉错了,凑到半死不活的髯海豹跟前,就着伤口的部位嘬了一口。

  确实好喝,有点像他以前喝过的某种运动饮料。

  难道他习惯了茹毛饮血的日子,已经堕落到觉得鲜血都好喝的地步了吗?

  狼末并不理解小狗的纠结,他以为汪白迟迟不咬猎物是因为咬不动,还贴心地撕下一块肉来喂他。

  他选取的肉块是脂肪最多的腹部肉,也是海豹的精华,散发着诱狗的肉香。

  汪白还没来得及从自我怀疑中走出来,就被浓郁的肉香所吸引,不由自主地凑上了狼末的嘴巴,叼走那块肥嫩的肉。

  肉一入口,汪白的眼睛都直了。

  天啊,这是什么神仙肉,太好吃了吧!

  髯海豹厚厚的脂肪层香甜肥嫩,一口咬下去满满的都是脂肪,迫不及待地顺着喉管往胃囊里滑。

  喷涌而出的肉汁畅快地穿梭在齿缝之间,外皮柔韧弹牙,细细嚼碎后和肉汁血水一块咽下,犹如在吃一块顶级的五花肉,简直是从味蕾到灵魂的一场洗礼。

  汪白忽然觉得,鲜血变得好喝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

  道德在美食面前,一文不值。

  

 

第31章

  汪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海豹的滋味明显比他曾经吃过的猎物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一块海豹肉下肚,胃里暖乎乎的,身上的寒冷被驱散得一干二净。

  美得很美得很。

  狼末也在进食, 他吃的当然也是最好的肉,不过他还记得给小狗留上一些。

  见小狗吃完了嘴里的肉,便马上撕下另一块, 给小狗递去。

  海豹的肉是很美味, 但内里含有太多的脂肪,汪白吃了两三块就饱了。

  再馋汪白也不敢多吃,毕竟这里可没有消食片,要是肠胃出了毛病,只能靠他自己硬挺。

  吃饱之后, 汪白将小蓝狐从包裹夹层叼出来,喂了它一点点肉糜。

  小北极狐大概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 不敢置信地睁大双眼, 冰蓝色的眼睛发亮,小嘴动个不停, 努力咀嚼嘴里的肉肉。

  汪白摸了摸小家伙可爱的脑袋,把它放回了背包里。

  海边风大,可不要把小狐狸吹感冒了。

  他和狼末吃完,就该狼群吃了。

  狼群用最快的速度饱餐了一顿。

  原本胖硕的髯海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吃掉了一半,血水染红了冰面, 一直流向大海。

  这看上去本该可怖的场景,汪白却生不起一丝波澜。

  他是开始漠视生命了吗?

  应该不是,他能感觉得出来, 他依然尊重生命, 只不过现在的他换了一种方式。

  谁说把猎物吃得干干净净, 不是对生命的尊重?

  他如今已经身处食物链的一环,他的一切行为都合乎自然界的规律,那么谁又能说他改变了初心?

  小萨摩耶顺从本心地低下头,舔了舔海豹的血液,藏在内心深处的茫然似乎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吃不完的海豹当然要打包,北极狼深谙节约粮食的道理,只不过剩饭太多太重,需要狼群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它。

  “狼王,不如我们就在这附近驻扎,”野戈一边用吻部推海豹,一边建议道,“这里物产丰富,水源充足,很适合狼群休养生息。”

  皮皮嗤之以鼻:“本来往这个方向走就已经是在绕远路了,再逗留的话,我们不仅会错过一年一度的驯鹿群,还会错过我们的繁殖期!”

  狼末不置可否,但不论是去是留,今晚都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夜再说。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好季节,对于大多数动物而言,也是繁衍生息的好时候。

  北极狼和驯鹿也不例外。

  那些在亚北极草原和森林过冬的北极驯鹿,会在春天来临的时候,自发组成庞大的迁徙队伍,由雌鹿带队沿着水源向北迁徙。

  浩浩荡荡的驯鹿队伍,看似杂乱无章实则井然有序,它们迈着匀速的步伐,边走边吃、日夜兼程,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也绝不停留。

  在迁徙途中生下来的小鹿,都拥有着极快的生长速度,两三天的时间便可以跟着迁徙队伍奔跑。

  有时就连全速奔跑的北极狼都追不上它。

  大批大批的驯鹿引来了各式各样的觊觎者,北极狼就是其中之一。

  迁徙中的北极驯鹿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行走的自助餐。

  凶残的捕猎者会想方设法追猎它们,但别忘了,北极驯鹿可是有名的长跑大师,单论速度,北极狼不是它们的对手。

  没有同伴的孤狼,捕猎失败的可能性会相当大,要想吃上一口自助餐,也得有点本事才可以。

  所以在捕猎之前,北极狼们更加倾向于结成同盟,或是暂时性的合作,或是像狼末的狼群那样稳定长期合作,只要能饱餐一顿,它们愿意使用各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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